內部稽核

Internal Audit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內部稽核的目的
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控制度之施行情況及衡量營運績效,並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控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控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之內部稽核單位係直屬於董事會,稽核主管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人員之編制依據公司業務情況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設置。

內部稽核的運作
內部稽核範圍涵蓋本公司業務、幕僚、各部門及子公司。
內部稽核單位每年十二月底前擬訂次年度之年度稽核計劃,經董事會核准後,進行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評估後作成稽核報告。稽核報告中之發現及建議應定期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內部稽核人員按月定期將稽核報告與追蹤改善報告送請獨立董事查閱,稽核主管並列席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報告內部稽核業務。
督促內部各單位每年至少辦理自行評估一次,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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