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福利,退休制度

員工福利措施
公司福利措施:
(1) 合理工時制度:遵循勞工相關法令規定,每週不得過四十小時。
(2) 遵行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請假規定,除特休假及事病假外並依實際情形給予員工婚假、產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生理假、家庭照顧假、天災假、公假等假別。
(3) 尊重員工休假權利,視假別請假最小單位為1小時,讓員工可彈性充分運用各項假別。
(4) 不分男女員工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保障其復職權利。
(5)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且其中不低於百分之一點五提撥為分派予基層員工之酬勞;董事酬勞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6) 投勞、健保及提撥6%退休金。
(7) 每年規畫完整的員工體檢方案,由專業醫師進行檢查報告解說,並提供後續追蹤、健康促進活動及醫療諮詢,確認員工健康狀態。
(8) 為獎勵員工與留任人才,補強員工退休準備,提升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實施「員工持股信託」。
(9) 另訂有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員工分紅、尾牙活動、自強旅遊活動等。

職工福利措施:
(1) 公司秉持與員工共享經營成果的理念,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規劃員工福利措施,後續福委會委員定期開會討論各項活動及監督執行情形,俾使員工在實質上、精神上均能受惠。
(2) 福利事項除生日、三節、結婚、生育、退休禮金、住院慰問、喪葬慰問等各項福利措施外,並不定期舉辦全公司各項節日應祝活動及聚餐補助等康樂活動,促使員工增進彼此感情交流及紓解身心,提升員工之向心力。

退休制度及其實施情形
圓裕為照顧員工退休後生活,藉以提高在職期間之服務精神,依據《勞動基準法》與《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員工退休辦法。而大陸各子公司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之退休養老制度,依法定繳交比率提列養老保險,所有在職與退休雇員之退休養老金均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
舊制:截至民國113年12月,存放於臺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餘額為6,450仟元,目前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舊制)者共13人。
新制:於94年7月1日以後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者,其退休金本公司依政府規定之工資分級表,按月提繳員工每月工資之6%至勞保局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員工並可依其個人需求及意願另外個人提繳最高6%之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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